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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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4日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检察建议助力特殊人群“无障碍”停车
随着城市生活各项基础设施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特殊群体的需求也愈发凸显,为了让每一个人共享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果,守护特殊人群“无障碍”停车,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坚持求实务实落实,扎实推进“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法治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
办案干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贺兰县域内医院、超市、电影院等16家停车场未按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方便肢体残疾人代步出行或者轮椅上下,存在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通行问题。部分停车场未注明残疾人持有残疾证驾驶专用机动车是否可以享受免费停车的优惠,还出现无障碍停车位被其他正常机动车占用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在上述公共停车场内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并在停车场收费指示牌上明示残疾人持残疾证免费停车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建议多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公共停车场开展专项检查,对未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的停车场予以整改,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出行便利和合法权益,用检察履职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对停车场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并下发停车场整改意见通知书,联合停车场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县域内经营性停车场已整改完毕。
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平等享受社会各项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医院、饭店、超市、电影院、广场等地更加需要建设无障碍设施,也体现社会对残疾人群的尊重与人文关怀。接下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严细深实勤俭廉+快”改进作风 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无障碍建设,让“无限爱”推动“无障碍”。 (第二检察部供稿)